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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平台增值税税收筹划研究

摘 要:网络货运作为一种新的交通运输业态,促进了道路货运行业规模化、集约化和高质量发展。“营改增”前,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税率为3%,“营改增”后,面对上游托运人,网络货运平台需向其开具税率为9%的“交通运输服务”发票,据此计算销项税额;面对下游实际承运人,平台可根据带合同约定的运费发票、燃油费发票及通行费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剩余66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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