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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慑理论下环境行政处罚双罚制的适用边界探究

[摘 要]客观环境问题的加剧导致我国自2016年起形成了对环境违法主义的重罚主义倾向,环保重罚主义以威慑为基础,然而由于威慑理论本身的理论缺陷,对企业产生了负面影响,导致了环境行政处罚双罚制存在缺陷:颠倒守法与执法的因果关系、威慑手段存在随机性,以及责任区分不清造成的诉讼风险的问题。建议进一步严格适用环境执法双罚制的标准,主要需要明确三个问题:同一领域的适用原则、双罚制的单位类型、对单位人员的归责原则。(剩余528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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