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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法律传统》简介及约稿函

夫自鸿蒙开辟,纲纪天地而弥纶六合者,其惟法乎!载笔成籍而彰察往来者,其惟史乎!至于综中西之所长,应变化之无方,以史为鉴,与法偕行,则惟法史而已矣!先贤之道,于斯为美,有二三素心人为之,所以申法而衡平天下,著史而敬策万世也。

天生自然,人物同质;地载诸类,众己一心。明法理根本之源流,无法史则难知其轩辕之祖;知民刑各部之兴衰,非法史则难明其滥觞之源。(剩余192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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