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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丁中的罗马法(下)

作者简介|菲利普·坎切利(Filippo Cancelli),曾任教于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游雨泽,罗马第一大学文哲学院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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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饗宴》的片段“若父亲不在人世,必须遵循那个他在最终意愿中指定的代为行使父亲职责的人;如果他没有留下遗嘱(intestato)就去世了,就必须遵循那个受到法律委托进行监管的人”(Cv IV XXIV 17)中,但丁概括地说明了遗嘱的概念,但他使用的术语相当精确:遗嘱在法源中确实被定义为最终意愿的证明,缺乏遗嘱的情况在法律文献中被称为“无遗嘱死亡者”(intestato);不仅如此,但丁还说明了遗嘱监护制度(Dig.26,2),以及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的法定监护制度:Dig.26,4;Inst.1,15,17;Cod.5,30。(剩余113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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