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颁发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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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为河南新竹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颁发鲁山县辛集石膏矿采矿权(延续)登记业务不动产权证书。这是新《矿产资源法》实施后,河南省发出的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

该证书对应的矿区面积0.3593平方千米,年开采规模50万吨。作为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不动产登记示范联系点,平顶山市将矿业权登记全面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加强业务融合,推动系统升级与数据整合,打通矿产资源审批与不动产登记系统链路,创新推出“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将采矿权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至3个工作日,企业只需在一个窗口提交一次申请,真正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剩余35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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