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婚姻财产材料的审查边界与实务应对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案例

李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婚后购买了花园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双方口头约定该商品房归李某一人所有。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李某依据仅记载其一人为买受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单方申请,登记机构依据该合同、契税发票及李某的申请书,依程序询问共有情况后,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将该不动产登记为李某单独所有,并向其核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剩余3022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