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燕之屋贏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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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诸如“大白兔”与“奶白兔”、“鸿星尔克”与“鸿星而克”等商标纠纷频发。一些商家试图通过一字之差混淆视听、误导消费,以此牟利。然而,这种“差之毫厘”的伎俩,带来的并非暴利,而是法律的严正制裁。

近日,“燕之屋”诉“燕之初”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二审判决结果公布。经法院审理,认定“燕之屋”为驰名商标,认定“燕之初”商标及企业字号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1000万元。(剩余126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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