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中法律互惠适用的实践考察及进路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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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过程中,跨国民商事纠纷不断涌现。为更好促进经贸交往,优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须推动民商事判决的跨国流动,而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即是重要的手段。互惠原则是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核心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事诉讼法》)第298条、第 299条,中国法院依照中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对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申请进行审查。(剩余16642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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