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行苍茫
——川派《高山》《流水》中的自然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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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一词最早见于《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与“顺物自然”(《庄子》)“音声有自然之和”(嵇康《声无哀乐论》)的含义相同,是指世间万物皆顺应其本性发展的“自己如此”的理想状态,即“我自然”(《老子·十七章》)的一种心境与态度。经《韩非子》《文子》等诸多著作进一步延伸、解读后,“自然”一词逐渐弱化了《老子》原意,衍生出“自然有成理,生死道无常”(阮籍《咏怀八十二首》)的第二种语义,即现代汉语语境中泛指一切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形而下的实体山、水、花、鸟、兽等自然界事物。(剩余851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