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琴喻德政

——从“鸣琴而治”到“琴台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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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之道与政通,审音知政惟丝桐。”[在中国古代社会的礼乐制度之下,琴乐不仅可以发挥正民心、化风俗的教化之用,琴及其演奏场所(琴台)行为(鸣琴)还可以融入官吏的施政手段,衍生出“政著鸣琴”等含义,成为德政的象征。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以琴喻德政的现象,更多地表现在地方基层治理的县一级,并与地方令长,特别是县令群体产生联系。(剩余773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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