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伪造的安全化规制:中美欧治理逻辑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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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数智化时代深度伪造技术对网络公众情绪的诱导与防范研究”(编号:22XWD001)

DOI: 10.3969/j.issn.2095-0330.2026.02.008

一、引言

深度伪造(deepfake)的核心特征在于通过自动化手段生成或操纵高度逼真的视听内容。①自问世以来,其多模态伪造能力便因极高的负面外部性备受关注②,其不仅通过生产高欺骗性的视听内容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③、个人隐私④构成威胁,更因“技术拟真性”与潜在“欺骗意图”的叠加,被学界归类为“欺骗性人工智能(DeceptiveAI)”范畴⑤。(剩余12263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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