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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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8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根据两部门此次发布的公告,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时点,由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提前至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剩余6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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