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价值意蕴及实践阐释
——基于陕西省S县人民法院的考察
基金项目:西北政法大学与石泉县人民法院合作课题“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石泉模式”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103(2026)04-0115-05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国家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剩余712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