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违约视角下融资租赁出租人的救济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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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融资租赁业务中,当出现出卖人违约情况,如交付存在瑕疵或延迟交付时,则会引发承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争议,还可能进一步导致承租人欠付租金,使出租人被动卷入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处理这类案件时呈现三个核心问题:首先,出租人在法律上应为第三人,却常被错误地列为共同被告,这增加了程序成本;其次,禁止双重得利原则在适用过程中显得过于僵化,未能充分考虑租赁物的担保功能,导致出租人的债权保障出现缺口;最后,对出租人的损失认定缺乏统一标准。(剩余38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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