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帐号丨忘记密码?
1.点击网站首页右上角的“充值”按钮可以为您的帐号充值
2.可选择不同档位的充值金额,充值后按篇按本计费
3.充值成功后即可购买网站上的任意文章或杂志的电子版
4.购买后文章、杂志可在个人中心的订阅/零买找到
5.登陆后可阅读免费专区的精彩内容
摘要:胁从犯是我国大陆独特的共同犯罪分类,在台湾地区,胁从犯为“受胁迫犯罪”。胁迫行为在大陆和台湾地区处于不同的体系定位需追溯至两地区不同的立法模式与犯罪构成体系。台湾地区以犯罪事实支配理论为基础,认为受胁迫者缺乏对犯罪事实的支配,不具有罪责,或在超越避险限度认为其为共犯;大陆受胁迫行为人构成胁从犯,其基础是《刑法》第18条,但大陆刑法规范却未明确胁从犯为共同犯罪分类抑或作为量刑情节。(剩余11447字)
登录龙源期刊网
购买文章
胁从犯理论体系定位的检视
文章价格:6.00元
当前余额:100.00
阅读
您目前是文章会员,阅读数共:0篇
剩余阅读数:0篇
阅读有效期:0001/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