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梅:以“案中人”敲响“警示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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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2026年1月28日,随着法槌的一声敲响,由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职务犯罪案开庭审理。来自被告人原单位、辖区内国有企业及机关单位的50余名干部旁听庭审,接受一堂特殊的警示教育课。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在担任湖北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某城镇化开发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剩余3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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