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掩盖贪污50万元,他行贿100万元“买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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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巡察期间,我不主动向组织坦白,反而想着送钱让人帮我掩盖,真是鬼迷心窍。”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科原副科长张剑飞在忏悔书中写道。

2020年8月,张剑飞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淳安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9月,张剑飞因犯贪污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淳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3万元。(剩余16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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