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落马官员与商人的默契敛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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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杜小米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郭清在公安系统任职时,与商人达成“默契”,通过培植工程专业户、入股及收受干股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不久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郭清受贿案二审结果: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的判决结果。

培植工程专业户

1993年,郭清任格尔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在此后的10年里,升任为该市公安局局长。(剩余247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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