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分治到同风:辽代汉族科举士人群体关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文化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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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天显十一年(936),太宗获取燕云十六州后,面对农耕区与游牧区并存的统治格局,推行了“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的双轨体制。随着政权封建化需求的不断增强,统治者认为科举制是整合汉地社会的重要工具。辽朝自会同初年向燕云地区的汉人首开科举①,至圣宗统和六年(988)“诏开贡举,放高举一人及第”②,逐步将科举制推广到五京全境。(剩余100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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