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至道光年间清朝宗室犯罪惩罚制度梳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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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讨论康熙至道光年间清朝宗室罪罚制度。清朝宗室犯罪主要分为政治犯罪、军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其刑罚包括大辟、圈禁、革职、降爵、削爵,发遣、黜宗室。清朝宗室犯罪惩罚制度既有权变,也有严禁。

乾隆《大清会典》规定:“凡天潢宗派,以显祖宣皇帝(即塔克世)本支为宗室”。清朝宗室集团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宗室,二是觉罗。(剩余39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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