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划定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2024年1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1」,要求做好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落地工作;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办水保[2024]2号,以下简称《指南》),技术约束预防区范围划定工作。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是水土保持功能重要、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必须加强预防保护的区域。(剩余5004字)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