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原因与对策:监察体制改革中“检察机关提前介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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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在利用职权类犯罪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提前介人”成为亟待完善的重要程序。随着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出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我国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国家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为组织基础,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剩余1072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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