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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事权、财权与兵团财政体制改革

[摘    要] “维稳”担负着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职能,“戍边”肩负着国家政治军事的基本职能,两者都决定了兵团需要承担着地方与国家的“双重事权”。使得兵团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具有了企业性质,这就无法具有财权。基于此,我国各地财政都经历了权利的改革建立,使得兵团获得了“财权”。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要坚持把是否有利于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和兵团职能定位,增强兵团组织优势和动员能力,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剩余373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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