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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买假”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合理性分析

摘要:自199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来,实践中“知假买假、买假索赔”的行为层出不穷,针对该行为是否适用于消法保护的争论也一直持续不断。2016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送审稿)》第二条明确将买假索赔的行为排除于该法适用范围。现阶段针对买假索赔问题的争议主要集中于消费者的界定问题和是否有助于惩罚性赔偿功能价值实现问题。(剩余719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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