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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协会发文:金融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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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炒作活动有所反弹。针对这一现象,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公告,要求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公告指出,开展虚拟货币兑换业务涉嫌非法集资,有关机构不得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账户和支付结算服务,不得开展虚拟货币托管抵押、宣传以及金融投资活动,加强行业自律。(剩余208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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