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分享

数字平台“产消合一”现象的政治经济学辨析

[摘 要] 数字平台用户的“产消合一”现象备受学界关注,但福克斯等人的“产消合一”界定过于笼统。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角度,可以将“产消合一”分成平台用户纯粹的使用行为、创造性的内容发布行为、通过发布内容获取收益的行为,以及受雇于平台或第三方而进行内容创作的行为。其中,前两种类型不是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生产行为,后两种属于生产行为,也是创造价值的行为。(剩余10262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

畅销排行榜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