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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可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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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事故调查报告 批复 可诉性 内部行政行为 复议前置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我国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相关政府会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①等法律法规成立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调查组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后,报请相应人民政府进行批复,最后由相关机关、单位根据批复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或处分,相关人员如构成犯罪,则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剩余1673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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