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检视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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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以往的环境保护,呈现出明显的事后救济特征。环境自然属性与救济方式的背离成为掣肘我国环境保护发展的核心问题。为应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损害,转变环境保护理念,积极探索并创新预防性救济方式,已成为当前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向前发展的主要方向。随着环境预防理念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环境立法也开始逐步关注这一领域,并于2014年修订《环境保护法》时将“预防原则”确立为一项基本原则。(剩余1020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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