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县级人大决议决定作出后的监督落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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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决议决定作出后的监督落实是确保决议决定有效行使、用足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基本保障。完善县级人大决议决定作出后的监督落实机制,需要充分发挥决定权与监督权的多元合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确保决议决定的有效执行。本文提出五方面具体建议,以期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人大决议决定作出后的监督落实机制。(剩余204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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