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古鉴·十则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用人之知去其诈,用人之勇去其怒。”(西汉·戴圣《礼记·礼运》)——在选人用人中,发现和使用人的智慧,应避免他把聪明才智用于欺诈;发现和使用人才的勇武,要避免他由个人意气胡作非为。所以,选准用好人才,要坚持扬长避短、德才兼备的原则。

“用人不当求备,知礼者不必知乐,知乐者不必知刑。”(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一四卷)——选拔使用人才不应当苛求完美,懂得礼仪的人不一定要通晓音乐,通晓音乐的人不一定要知道刑律。(剩余1191字)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