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人后续诉讼 推动破产法规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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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破产法律制度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其公正、高效的实施至关重要。然而,当前破产司法实践存在一个亟待关注的现象:部分企业在破产程序经法院裁定终结后,管理人未依法及时办理企业注销登记,反而利用该企业尚未注销的工商状态,以其名义另行提起新的民事诉讼,且此类做法在个别案件中甚至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剩余183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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