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准入申报中制药企业参照药品的选择策略分析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2025年12月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国家医保目录”及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这是自2018年我国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国家医保目录的第8次调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机制已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在调整工作程序中,制药企业需在申报阶段向国家医保局提交药品的相关信息,如基本信息、有效性信息、安全性信息、公平性信息等2,且需在基本信息中列明其所建议的参照药品一根据目录调整工作要求,参照药品原则上应为在目录内同治疗领域、同作用机制、应用最广泛的药品,并由评审专家最终确定。(剩余9480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