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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多地禁办“无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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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结婚酒、丧事以外的都属于无事酒,一律禁止滥办”“结婚酒需提前10天到社区居委会进行书面申报”“丧事可以在事中或事后5个工作日内到社区居委会报备”“如有不听劝阻滥办酒席的将由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消防等多家部门联合执法,所造成的后果由举办人和承办人自行承担”……

近日,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北郊社区居委会下发的一则《通知》引起舆论关注。(剩余30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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