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的抚养权必然归亲生父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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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胡女士与离异的季先生相识相恋,次年登记结婚。李先生婚前育有一女李甲(2011年10月出生)。婚后,李甲随胡女士与李先生共同生活,逐渐与继母胡女士建立起深厚感情。2020年,胡女士与李先生生育一女李乙。

然而,双方因性格差异,矛盾日益加剧。2021年,胡女士首次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院为给予双方修复关系的机会,未予准许。(剩余6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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