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如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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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局,创造性提出并系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管党治党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深刻转变。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构建起运用“四种形态”的完整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纪律“戒尺”的“刻度标准”与操作规范,为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中筑牢纪律防线、提升治理效能提供了根本遵循。(剩余65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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