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秩序理论下《商标法》“不良影响”条款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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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3.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563/j.cnki.sdfx.2025.06.014

文章编号:2095-7076(2025)06-0108-12

一、问题的提出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商标不仅承担着识别商品来源的基本功能,也构成市场主体商业表达的重要方式。为确保道德共识及公共秩序不受损害,各国商标法普遍设有对商标标志予以禁止注册的条款。(剩余1447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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