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数字化治理视域下的网络虚假信息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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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6.3;D920.5;D9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982(2026)02-0087-13

一、引言

2024年7月4日,全国首例“传播网络虚假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58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若想提起除“消费者民事公益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类型之外的民事公益诉讼,其上位法依据主要依托于“单行法授权”或《民事诉讼法》第58条所规定的“等外”探索两种途径。(剩余1507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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