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江苏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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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集中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又一有意之举。在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高质量发展实践中,需要准确把握“集中建设”这一新型建造组织管理模式的新特点新要求。

推行新模式,创新实践“四分离”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是按照“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原则,构建的集中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机制,推行的是“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四权分离的建设模式。(剩余204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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