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和他的“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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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出借、虚列费用、熟人引荐、内部瓜分,国有企业高管姜广乾,不仅通过权钱交易受贿数百万元,而且与其他高管组成“利益共同体”,一起贪污井瓜分赃款。反腐不仅要盯住个人的贪念,更要铲除利益同盟滋生的土壤。

2010年,姜广乾发现顾某公司私刻了华东公司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不过他并没有马上揭穿,而是等到2011年7月提出这件事,并要罚款顾某10万元。(剩余31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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