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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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002221

因公司2022年发生的香港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公司及董事长周一峰、总经理邵晓、董事会秘书陈文辛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2022年5月13日,东华能源在香港发生仲裁事项,其中最大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1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4%。2025年5月14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仲裁裁决。(剩余11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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