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东宝:夫妻销售伪劣电子烟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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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以来,除烟草口味外的果味电子烟等调味电子烟被全面禁止销售。然而,在利益驱使下,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违规生产、销售果味电子烟。2025年9月,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夫妻二人销售果味电子烟案件。二人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

张某和杨某系夫妻关系。(剩余4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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