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不在岗”此风必须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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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动真格、抓落实,标志着单位管理从“人治”向“法治”切实迈进。过去,一些单位因“人情”“面子”对旷工行为视而不见;如今严格“按章办事”,有力震慑了心存侥幸、精神懈怠之人。法治的生命力在于扶正祛邪。无论何人,只要触碰红线,就必须承担后果。弼时镇公开解聘名单,更是传递出清晰信号:编制岗位不是“铁饭碗”,而是“责任田”;心不在焉、人不在岗,必将被淘汰。(剩余18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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