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开放审核协同机制的地方实践与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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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十条提出档案馆与档案形成(移交)单位会同审核档案,地方省市就如何构建与实施档案开放审核协同机制进行了实践探索,相关制度建设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化特征。当前,档案开放审核协同机制的实际运行中主要面临主体责任分工较为模糊、协同审核程序缺乏统一标准、审核意见冲突难以处理、社会力量参与赋权不足等法律困境。(剩余1230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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