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新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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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北三省一区国资委共同签署《东北三省一区国资国企协同发展协议》

10月10日,东北三省一区国资国企交流合作联席会议在吉林长春举行。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共同签署了《东北三省一区国资国企协同发展协议》,推选辽宁省国资委为2024年轮值主席单位,推选辽宁省能源控股集团、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内蒙古能源集团为三省一区国有企业协同发展联盟省际联络员企业。(剩余20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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