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小经济”迈向乡村振兴“大产业的实践历程、演进机理与政策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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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456(2026)01-0097-12

DOI编码:10.13300/j.cnki.hnwkxb.2026.01.009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自2022年《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实施以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2],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度强调:“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剩余1866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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