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性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研究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在学术自治与法治国家的双重张力下,高校学术评价行为的法律属性长期陷于“专业豁免”与“行政可诉”之间的模糊地带。当学位授予、职称评定等决定直接关系受教育权与工作权时,学术纠纷已不再是纯粹的学术评价,而转化为具有公法效果的行政争议。本文以行政权来源与基本权利保障为切入点,重新审视学术判断的法律边界,探讨如何在尊重专业自治的同时,为学术权力设定可审查的程序与裁量框架,以实现学术自由与权利救济的制度均衡。(剩余3412字)

目录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