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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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首部为促进两岸标准共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支持厦门与金门、福州与马祖加强标准化交流与合作,共同参与两岸标准共通试点。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快推动两岸职业标准共通,便利台湾同胞来闽创业就业。

《条例》明确,支持台湾地区标准化专家参加各级各类标准化技术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标准化专家及其团队提供来闽工作、落户、安居等服务便利,对其相关创新、创业项目等提供支持。(剩余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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