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论语》中“不教”观点的重新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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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H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014(2026)01-0137-08

DOI:10.16514/j.cnki.cn43-1506/c.2026.01.018

一、引言

“有教无类”作为《论语》最为人所熟知的教育原则,古往今来亦被视作考察孔子教育对象观的不二命题。南北朝皇侃和明代高拱从历史背景的视角指出,“有教无类”是孔子为了解决以往将“庶”“鄙”“贱”“夷”剔除出教育对象的历史问题,从而提出社会地位和族群之别都不能成为拒绝施教的合道德性理由。(剩余11800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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