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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院三法官受贿案:律师送钱“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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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永一受贿案一审宣判。判决书描述了这样一段行贿情节:2014年5月,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主任陈静请托孙永一,寻求案件办理上的帮助;2015年3月,她替案件当事人转送了10万元给孙永一。

“我认真研究以后,认为中院判决确实存在严重不公正,为公平正义应该去帮一下。后来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对的,这个公司的案件最终通过再审胜诉了。(剩余67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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