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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与罚之间

——新法求解罪错少年之“恶”

日前,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审议通过,同时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未成年人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两者共同再次将罪错未成年人话题带入大众视野。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此前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十二周岁至十四周岁的人,如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将承担刑事责任。(剩余389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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